内黄县在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实施过程中,创新工作思路,实行三项制度,让群众当“评委”,使项目公开化、透明化,提升了工程质量和实用性,受到群众称赞。
一是实行建前公示制度。大力宣传惠民政策,公示项目村工程建设内容及数量、建设标准,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公示县水务局、有关乡镇党委政府的监督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支持群众积极参与工程建设和监督。
二是实行建中摸底制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组织调查组向群众发放满意度调查表,充分掌握群众对工程设计、建设及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一些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认真疏理,限期进行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向群众反馈,直至群众满意。
三是实行建后回访制度。施工过程中,在每个项目村登记20%的群众电话,同时向群众公布县水务部门设立的热线电话,架起直通桥梁。通过电话随机抽查,结合群众反映情况,对施工单位、监理企业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拨付工程款,从而增强各参与单位的责任意识,极大提高了工程建设的效率。工程建成后,内黄县水务局坚持定期电话回访和现场回访,及时提供服务和帮助,让小农水工程长效运行,真正让群众长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