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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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2-23


 

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

 

 

2022年2月23日

 

 

 

     第一部分  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概况 

      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概况

一、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主要职责

   我局成立于1950年,其前身依次为水利二师、河南省治淮工程总队、河南省水利工程总队、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总队。1983年以前为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拨付、工程资金结余全额上缴。1995年经省编委核定为经费实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照《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河南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豫编办〔2012〕211 号)规定,离休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预算拨款。隶属于河南省水利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承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地基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公路路基工程、输变电工程、园林绿化、水环境治理工程、土地整理工程施工;爆破设计施工;境外水利水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出口及劳务输出;自有房地产租赁,车辆租赁,机械设备、机具租赁,科技中介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技术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市政设施管理。

第二部分

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2022年收入总计39.1万元,支出总计39.1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2022年收入合计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1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2022年支出合计39.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包含3名离休人员的工资及公用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2022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9.1万元。与 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9.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3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8.5万元,占98.47%;公用经费支出0.6万元,占1.53%。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2022年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经费支出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2022年无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2022年单位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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